食環署招聘二級衞生督察,申請者須擁有相關科目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以及在DSE或會考中文及英文科考獲2級成績即可申請。薪酬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由第14點(每月港幣30,990元)遞升至第24點(每月港幣50,0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專院校所頒發的生物學、公眾衞生、環境衞生、環境科學、環境科技、環境工程、食品科學、營養科學或相關理科科目的經評審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中取得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以及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職責
獲聘者須負責巡查食物業∕非食物業處所、牌照事務、檢控、肉類檢驗、公眾潔淨、防治蟲鼠、合約管理、外判服務、小販管理、街市管理、墳場和火葬場、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規管食物及食物安全、衞生教育、其他環境衞生和食物相關的職務,以及處理由上述職務產生的投訴;以及執行與公眾衞生、環境衞生、規管食物安全,公眾潔淨和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宜有關的條例及附屬法例所載的法例規定。
薪酬及福利
獲聘者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薪酬按公務員總薪級表計算,由第14點(每月港幣30,990元)遞升至第24點(每月港幣50,080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截止申請日期
22/12/2022
詳情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